青少年辍学之痛——辍学青少年犯罪问题透视

时间:2009-04-20 10:24来源:

青少年辍学之痛——辍学青少年犯罪问题透视 
     2007-09-02  来源: 新华网 

    在我国为数众多的中小学生中,辍学少年虽然数量不多,却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群体。这些孩子过早离开学校以后,由于家庭、学校、社会缺乏监管,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危人群。山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一项调查发现,目前在押一千多名少年犯中辍学生占70%左右,辍学与违法犯罪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

    辍学少年,家庭、学校、社会“三不管”

    山东一位农村小学校长对记者说,在一些比较偏远的农村,上初中要跑七八里路,有的孩子跑一年,再加上对学习不感兴趣,就回家了。有的女孩子十五六岁就出去打工了。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最近检查发现,目前因贫辍学现象大幅度减少,但受新的“读书无用论”影响,提前就业导致辍学的现象有所增加。

    全国人大代表、泰安市东岳中学校长宋文新在调研中发现,辍学少年在一些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她说,导致辍学的原因很复杂,学习困难、厌学是重要原因,也有的孩子随父母流动造成辍学。

    山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犯罪研究室主任李康熙分析说,一些农民看到孩子学习成绩不佳升学无望,加上近年来大学毕业生就业难,觉得继续供孩子上学不划算,不如及早学门手艺挣钱实惠。随着农村逐步富裕和减免学生杂费等措施的实行,真正因家庭困难而辍学的很少。

    李康熙说,这些学生闲散在社会上,成了学校不再管、社会无人管、家庭无力管的“三不管”对象。由于他们年龄小,文化程度低,认知能力弱,绝大多数属于法盲,又失去了学校正面教育和管理约束,极易受到社会上不良环境的感染以及不良小团体拉拢和坏人教唆而步入歧途。调查表明,厌学-逃学-辍学-流失社会-劣迹行为-违法犯罪,几乎是走向犯罪道路的辍学少年的行为轨迹。

    辍学少年成为犯罪高发群体

    一些孩子读完初中甚至初中没毕业就离开了学校。刚走出校园的青少年分流成两路:一路外出打工,一路在家闲着,或偶尔干点杂活。

    李康熙对在押少年犯犯罪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结果表明,目前山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在押一千多名少年犯中辍学生占70%左右,没有接受完义务教育而辍学的未成年人成为犯罪主体。从其辍学时的年龄来看,10岁以前辍学的占3%,10岁-13岁辍学的占23%,14岁-17岁辍学的占73%。从其辍学时学业程度来看,小学期间辍学的占26%,初中期间辍学的占57%,高中、中专、技校期间辍学的占17%。大多数孩子是在初中二年级时辍学的。

    李康熙说,这些辍学少年60%以上没有正当职业,既进不了城,又不安心务农,重活干不了,轻活、家务活又不想干,整日闲散在社会上玩耍取乐。在“辍学后具体干什么”的问卷中,有59%的在押少年犯回答是“闲着玩”。为了满足消费欲望,吃得好一点,玩得好一点,往往铤而走险,实施犯罪。

    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许莉长期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她介绍说,近几年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目大幅增长,其中盗窃、抢劫犯罪占70%-80%,犯罪主体以无业的少年居多,其中包括一些进城打工的青少年,也有一部分初中毕业闲散在家的城市孩子,他们思维活跃,叛逆性强,由于失去监管导致犯罪。

    辍学少年犯罪率高折射教育盲区

    记者采访中发现,一些学生因为学习成绩差,得不到老师、家长、同学的认同,导致情绪时有波动,行为失控,他们一般被歧视性地称为学习、品德“双差生”,尚存不多的进取心也受到严重打击。

    17岁的小于家境富裕,父母经营着一家小食品厂。他对记者说,以前也想好好学习考大学,找个好工作,后来因为与班主任老师发生冲突,学习成绩直线下滑。“成绩不好,老师、父母、同学没人看得起我,我有时感到很孤独,越来越不愿学习,后来干脆不上学了。”因为犯罪被关押在少管所里的小于,对记者说起这些往事神情黯然。离开学校后,小于因为孤独和苦闷认识了不少“哥们儿”,羡慕他们潇洒,就开始和“哥们儿”一起混,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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